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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關於道歉,我想說的是……

青春期的時候發生過一件很小但是長久以來我自己一直狠狠記住的事情,緣由是怎樣一概忘記,只記得老杯正在開罵,想不到一向硬頸的我居然趁隙說了「對不起」,結果老杯滿腔已經在聲道附近排好隊的訓斥就這麼硬生生被掐掉。

一邊長大我一邊定型,變成一個有時候有些話不是那麼容易說出口,但又很渴望把事情通通「談」清楚的彆扭人物。回想起慘綠時期的這個插曲,居然反過來同情起老杯,以及他那些出征在即卻被緊急召回的話語。

前些天外包的廠商老闆打電話來(跟我的主管)道歉,因為我規畫要做的東西他們做不出來了。主管人很好,所以我很胡鬧地大肆抱怨了一番,「這種事情道歉哪有什麼用啊,重點是東西要做出來啊,沒做出來道歉也解決不了問題嘛……」回座位越想越覺得很冤屈,道歉不只解決不了問題,還在某種程度上終結了繼續對話(ㄠ與被ㄠ,安撫與被安撫)的可能。

所以昨天晚上忍不住說出口了,「我實在很討厭聽到別人道歉。」沒說出口前其實沒真的這麼想過,說了才發現啊對沒錯,被道歉真的好討厭喔……我想要把事情說清楚,我想要對方想盡一切辦法彌補、消弭過失。

回想起我那時的那個對不起,說起來也是不想再跟我老杯繼續說下去了,心想乾脆道歉「了事」。現在好啦,被自己丟上天空的石頭砸了滿頭包。

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官僚

環境信託首例 內政部要求補件
這則新聞裡有兩個詭異的地方:

  1. 第三段提到「沒有機關主動表達願成為本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很明顯指出環境信託案是一顆渾然天成的皮球。踏馬的官僚嘴臉毫不掩飾地在第一時間擺出來見人。
  2.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本案的國有土地若以保育為主,『建議仍應維持國有管理維護』。」你是不知道國有管理的結果就是不保育,整片拿去做下一個汙染毒害的大本營嗎?
果然程序一旦進入跟政府交手的階段,就等於要開始有理說不清的鬼打牆之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