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官僚

環境信託首例 內政部要求補件
這則新聞裡有兩個詭異的地方:

  1. 第三段提到「沒有機關主動表達願成為本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很明顯指出環境信託案是一顆渾然天成的皮球。踏馬的官僚嘴臉毫不掩飾地在第一時間擺出來見人。
  2.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本案的國有土地若以保育為主,『建議仍應維持國有管理維護』。」你是不知道國有管理的結果就是不保育,整片拿去做下一個汙染毒害的大本營嗎?
果然程序一旦進入跟政府交手的階段,就等於要開始有理說不清的鬼打牆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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